今天兰州气温-10度,然100多户居民家中却至今冷如冰窖
市长认真批示解决,局长不断刁难设阻
兰州闵家桥百余户居民寒天大雪无暖可供
几十位老人因冻致病,天理何在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2006年12月12日,兰州下了整整一天大雪。气温零下7度到零度,兰州的天气骤然变冷。
至今,兰州进入冬季供暖已近两个月。
当许多人在温暖的居室里安享冬日、观赏雪景时,位于甘肃省兰州市闵家桥292——302号的106户居民却依然居住在冰冷的屋子里,苦熬漫长冬夜。尤其是因冷冻致病的56位老人,更是度日如年,其中仅70岁以上的生病老人就达24人。
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中共党员、甘肃省建材协会会长张以诚(原来名叫甘肃省建材局,张是局长),他不仅不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居民供暖,还恶意刁难阻挠。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292——302号居民楼,是早在1989年由甘肃省建材局所属甘肃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居民楼。该楼层高8层,共有5个单元,其中3个单元是一体3户、另外两个单元是一体2户。包括楼群周边附属建筑,共有居住户106户。共有居民400多人。
1988年,甘肃省建材局为了建设自己的家属楼,瞄上了位于兰州市五泉山下民主西路以南的黄金地段,现闵家桥建村住宅区域。于是他们便对这个区域的原居民进行拆迁,到1990年底先后兴建了层高7层8个单元的甘肃建材局家属楼、层高7层5个单元的拆迁安置楼、还有就是我们居住的这栋商品楼。
当年他们将这栋楼进行出售,我们有近60户人家购买了这些商品房,而这栋楼的另外两个单元的住房他们安置了尚未安排完的拆迁户。
1991年开始,这栋楼便正式启用了。
作为甘肃省建材局进行联片开发建设的这个小区,按照当时的售房合同约定,我们的水、电、暖均由他们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配套。我们的水电暖等基础配套设施费用,自住房之日起已经一次性全部交清,由建材局负责所有商品房和拆迁户的水电暖气的供应。
这里单表暖气问题。
省建材局开发了这个小区域后,在其家属院内修建了一个供暖锅炉房,这些年来一直为区域内的住房提供暖气,我们的暖气及水电费用等均由甘肃省建材局统一负责收取。
但是,事情到了今年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今年初建材局锅炉拆除,建材局只为自己单位的住户联络了新的供暖源,并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将我们这些从法律责任上应该由他们供暖的住户,以所谓的高额供热增容费用为由,拒之于供暖大门之外。并借机想将由他们承担的部分费用转嫁给我们这些居民,来逃避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在转嫁末果的情况下,竟然置百姓的冷暖不顾,拒绝给我们供暖,使我们在兰州供暖近两个月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暖气。许多老人冻病在家,无钱医治,卧床不起,上学的学生由于天冷晚上不能在家作业,上班的人因担心老人孩子不能安心工作,更为可怕的是,如果因为今年冬天不能供暖,而让供暖管道在寒冷的冬天冻裂,就意味着以后我们永远不能供暖了,以后无数个冬天我们都得在寒冷中苦苦挣扎。
甘肃省建材局这一做法有违法理的地方如下:
其一,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
我们在购房和拆迁时就和建材局所属的开发公司和建材局达成协议,我们的水电暖等基础配套设施费用,自住房之日起已经一次性全部交清,由建材局负责所有商品房和拆迁户的水电暖气的供应。如今,他们以因环保原因拆除锅炉为由,拒绝为我们解决供暖。省建材局此举违犯合同法,属于他们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
其二,设立名目乱收费。
在多次交涉之后,10月份,省建材局提出可以向我们供暖,但我们这栋楼必须承担供暖“增容费”:增容费每平方建筑面积40元;室外管网改造建设费每平方建筑面积35.8元。
然而,甘肃省市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早在2202年和2005年分别就城市配套费用的收取做了相关的规定。《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管理暂行加办法》》甘价服务{2002}216号其中规定:将各类配套费和增容费统一并归为城市基础配套费,同时取消与城市基础高州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暖,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和增容费。其中第五条对收取费用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兰州市每平方米80米。
具体分配比例是供水为20%,供气10%,供热20%,污水处理占15%,道路建设35%(按此比例兰州市区的新建房时,施工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该向供热主管部门交的费用也是每平方16元)
其中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该按规定缴清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用,末缴清的建设项目,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提供供水,供暖,供热等设施。显而易见配套费用是由建设施工单位提前交的,不能直接和用户收取的,
省建材局借拆锅炉之机,不但不顾我们原来已经交了所有费用的事实,强行还给我们分摊了高额费用,而这些费用本身体是属于乱收费项目。
还有更无法理解的事情也发生在我们这些住户身上,往年都是甘肃省建材局自己烧锅炉负责供暖,今年他们不烧了,自己原来的高压变压器没有地方用了,也一定得让我们这些普通住户接过来,并要住户承担高压变压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就要停电,没有一点可商量的。并在甘肃兰州市区要供电的前一天通知我们这些住户交清高压变压器所产生的费用,否则就要在供暖之日停电,我们这些住户都是普普通通的百姓,大部分是下岗职工,老人孩子,为了不能在暗无天日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也为了在没暖气的情况下,家中还有点生机,这些百姓做了妥协,承担了高压变压器所产生的费用 ,就这样甘肃建材协会的领导觉得这些老百姓好欺负,更是在供暖的问题上态度恶劣。省建材局局长张以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说:“自己在位一天,自己当一天官,就坚决不会向这些普通住户妥协。”摆出来一副有理有法,无势无权,莫想在寒冷的冬天供暖的嘴脸。
现在兰州市已经是大雪纷飞,天气非常的寒冷,老百姓怨声载道,觉得社会非常的不公平,不和谐。不知以后无数个寒冷的冬天,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要怎样度过?今后会有一个怎样的生活在等待自己?不知应该由谁来负责我的供暖,我们的供暖问题应该由谁来解决,何时能够解决?省内多家媒体最近相继报道了我们的情况,我们扶老携幼上访了许多的主管单位和领导,市政府,省市经委,省市信访局,经委,建委,供热站,至今没有明确的结果。问题每次到了建材局就不了了之了。
11月22日,甘肃省省长助理、兰州市市长张津梁收到了我们反映情况的报告,张市长对我们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当即就做出了专门的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市政府秘书长魏邦新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召集当事部门开会,尽快给予协商解决。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先后多次进行协调。
在兰州市有关领导不断协调下,供热站及相关单位均同意为我们这栋楼供暖,但是建材局的张局长还是不同意给我们供暖,也许是为了应验他对媒介记者说过的一句话:“在我任职期间,我是不会向住户妥协的”。
真不知他是谁任命的领导?是为在谁服务的,是谁给了他这样大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这样大的权力?是谁在为他撑腰?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时代,在胡锦涛总书记倡导“八荣”“八耻”,创建和谐,文明社会的今天,我们相信一边是权势阶层在暖暖的房中欢笑,一边是贫病交加的老百姓在寒冷的冬天苦苦挣扎的不和谐情景,会早日结束。希望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下,我们的问题会得到及时,有效,正确的解决,使我们早日能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心。
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292——302号居民楼106户居民
代表:韦伯虎 0931——3572544 唐师傅 0931——8154391 谢米勤 0931——3928226
2006年12月13日
今天兰州当地《西部商报》的报道如下:
两次协调会 百户居民仍挨冻 省长助理、兰州市市长张津梁批示已达20天,但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292—302号供暖问题悬而未决 http://www.xbsb.com.cn 2006年12月14日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李东朝 甘菊萍 为您报道 今冬供暖已经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但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292—302号的上百户居民家中却至今冷如冰窖。11月22日,省长助理、市长张津梁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近半个月内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召集协调会,但居民供暖的问题仍悬而未决。 市长做出批示 协调会后悬而未绝 来源:http://www.xbsb.com.cn/show.asp?id=49139&leibie=兰州 http://www.xbsb.com.cn/show.asp?id=49139&leibie=兰州
业主诉苦
省建材协会“甩了”居民
一位谢姓业主告诉记者,他们购买的是省建材工业工程承包公司(现更名为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子,在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明确写了省建材局(现为甘肃省建材协会)必须保证业主的水、电、暖三通。而且这15年来一直由他们供暖,可今年5月份市环保局要求对原来供热的4吨锅炉下发拆除通知后,省建材协会就通知业主,要他们自己联系热源,后经多次协商,省建材协会与兰州长虹物业管理公司达成协议,由对方负责供暖。但今冬供热后,长虹物业只给省建材家属院供暖,而将292—302号的百户居民甩出去没有供暖。
现场:居民雪上加霜 蜷缩过冬叫苦连天
入冬后家中没有暖气,加之兰州这几天连续降温降雪,对这些没有暖气的百户居民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好多人在受不了的情况下都投靠亲戚朋友,有好多老人和孩子感冒。邸女士告诉记者,她婆婆今年已经90多岁了,因没有供暖,冻得头疼、浑身骨头疼痛,最后就靠生火炉取暖,但煤烟中毒的现象比较严重他们也是防不胜防。
记者从居民管委会了解到,在想尽各种办法无望后,他们11月18日便联名给甘肃省省长助理、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市长写了一封求援信。张市长于11月22日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妥善解决。看到市长的批示后,兰州市政府秘书长魏邦新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召集有关方面开会,尽快给予协调解决。12月1日,由兰州市政府组织召集省建材协会、兰州市环保局、兰州市建委、兰州市供热管理站召开供热协调会,解决了入网费资金问题。但是在12月11日兰州市供热站主持召开的协调会上,省建材协会和长虹物业公司就签订供热协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至今无果。
省建材协会不签协议 供暖难解决
昨日下午,记者在长虹物业公司采访时,负责人王仰东经理告诉记者,闵家桥百余户居民没有供暖是省建材协会把遗留问题没有解决造成的,与长虹物业公司无关。他表示,12月11日下午的供暖协调会明确表态和省建材协会签订完供热合同后就可供暖,但是省建材协会不愿签订。随后,记者采访了省建材协会的张一诚会长,他说该说的都已经说过了,再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也不想就签订供热协议问题说什么,让记者采访兰州市供热站,便把电话挂了。
随后,记者采访了兰州市供热管理站供热科科长李德强。他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协商闵家桥的供热问题,但还没有结果。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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